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苏某某(多家上市公司董事及高管)以熊某某在朋友圈内发布不当言论,造成苏某某名誉受损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熊某某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21万元。后熊某某委托唐律师代理应诉。
办理结果:唐律师代理案件后,帮助熊某某组织整理大量证据并答辩认为,按照侵权要件,熊某某的行为并不构成侵犯苏某某的名誉权。最终唐律师代理的熊某某侵犯他人名誉权案件,法院判决驳回了苏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唐树斌律师
发布者:唐树斌律师 时间:2026年07月29日 26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苏某某(多家上市公司董事及高管)以熊某某在朋友圈内发布不当言论,造成苏某某名誉受损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熊某某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21万元。后熊某某委托唐律师代理应诉。
办理结果:唐律师代理案件后,帮助熊某某组织整理大量证据并答辩认为,按照侵权要件,熊某某的行为并不构成侵犯苏某某的名誉权。最终唐律师代理的熊某某侵犯他人名誉权案件,法院判决驳回了苏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