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管辖法院是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卢某起诉王某离婚的理由是感情不和,双方分居连续满2年本案最大的难点是被告王某下落不明,无有效联系方式,家属也不闻不问,需要通过公告送达起诉状和开庭传票等,时间跨度长,也给法院判断原被告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带来难度,也给本案是否判决离婚带来不确定性。本律师代理后,积极组织证据,证明双方因夫妻感情不和连续分居满2年,具有法定离婚理由,同时以法、情、理积极与经办法官沟通。本案经法院开庭审理并缺席判决离婚成功,让卢某摆脱了不幸福的婚姻。本案判决书文号为2016赣0103民初23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