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南京离婚律师谢保平办理的一起离婚案件中,孩子不满2周岁,且孩子一直是由女方抚养照顾的,按照法律规定,孩子的抚养权一般归女方。
法庭上被告男方也许感觉到自己对获得孩子抚养权无望,便提出了十分苛刻的探望方式,完全不考虑是否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而对于这种不合理的探望方式,法官竟然也不加以制止。女方对此十分焦急,担心万一法官真的同意,孩子的前途会被摧毁。
谢保平律师安抚女方不要着急,并摆出了“万事有我” 的架势,不紧不慢地跟法官陈述我方的观点。(不管遇到任何事发生任何意外,律师都要镇静,倘若比当事人还慌,那一定不是一个好律师)。
最终法官看到了我方的诚意,判决结果令当事人十分满意。
谢保平律师:知名南京律师、南京离婚律师、婚姻家庭咨询师、南京证券律师(获得证券从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