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保平律师

  • 执业资质:1320120**********

  • 执业机构:福建证威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金融证券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离婚时,对方对孩子提出苛刻的探视方式怎么办?

发布者:谢保平律师|时间:2018年01月29日|分类:婚姻家庭 |398人看过


近期南京离婚律师谢保平办理的一起离婚案件中,孩子不满2周岁,且孩子一直是由女方抚养照顾的,按照法律规定,孩子的抚养权一般归女方。

法庭上被告男方也许感觉到自己对获得孩子抚养权无望,便提出了十分苛刻的探望方式,完全不考虑是否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而对于这种不合理的探望方式,法官竟然也不加以制止。女方对此十分焦急,担心万一法官真的同意,孩子的前途会被摧毁。

谢保平律师安抚女方不要着急,并摆出了“万事有我” 的架势,不紧不慢地跟法官陈述我方的观点。(不管遇到任何事发生任何意外,律师都要镇静,倘若比当事人还慌,那一定不是一个好律师)。

最终法官看到了我方的诚意,判决结果令当事人十分满意。

谢保平律师:知名南京律师、南京离婚律师、婚姻家庭咨询师、南京证券律师(获得证券从业资格)。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