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保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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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金融证券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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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房子是婚前父母为我买的,贷款也一直是他们在还,离婚时妻子可以分割吗?

发布者:谢保平律师|时间:2017年10月29日|分类:婚姻家庭 |446人看过

【法律咨询】

婚前我父母给我买了套房子,婚前贷款一直由他们代我偿还,婚后也是他们在还。

我和妻子现在在闹离婚,且已经分居一年了,我向法院起诉离婚,妻子要求分割我房产的婚后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部分。

请问她有这个权利吗?

【南京离婚律师谢保平解答】

你父母在你婚后分居之前为你偿还的贷款,可以视为婚前对你个人赠与的延续,应该视为你的个人财产;

你和妻子分居期间,你父母为你偿还的贷款按常理来说也不会再有赠与对方的意思;

且法律规定的是婚后双方共同偿还的贷款是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要有贡献才有权利要求分割。

你妻子对该房产没有贡献,因此是无法分到该房产的婚后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部分的。这也是公平的,因为法律是不鼓励不劳而获的。

谢保平律师:知名南京律师、南京离婚律师、婚姻家庭咨询师、南京证券律师(获得证券从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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