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保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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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金融证券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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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小轿车撞到晕倒,导致孕妇被迫引产,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

发布者:谢保平律师|时间:2017年10月18日|分类:人身损害 |579人看过

【法律咨询】

我老婆怀孕三个月时骑电动车出行,被一辆小轿车撞到,当时昏过去了。交警认定小轿车车主全责,医生认为我老婆可能伤及大脑,建议拍CT检查,同时建议我老婆做人工引产手术,因为孩子出现畸形的概率比较高。保险公司都赔偿检查费等其它费用,但没有给精神损害赔偿。我老婆因为流产的事伤心了很久,请问我们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


【南京律师谢保平解答】

本起交通事故虽未直接造成你老婆流产,但你老婆在治疗过程中,接受必要的X光照射检查后,虑及胎儿健康而终止妊娠,情非所愿,势必导致一定的精神痛苦,因此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法院会支持的,目前全国已经有多起类似判决。

谢保平律师:知名南京律师、南京离婚律师、婚姻家庭咨询师、南京证券律师(获得证券从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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