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起离婚案件开庭审理时,孩子不满2周岁,准确地说是刚过1周岁生日才2个月,且孩子一直是由女方抚养照顾的,按照法律规定,孩子的抚养权一般归女方,但是不知何故法官在询问完男方的探望方式后,又问女方对孩子的探望方式什么要求。这句话的潜台词是,孩子的抚养权不一定会判给女方。
对于这个问题女方没有任何心理准备,因为不管是普通大众所知晓的,还是女方自己所知晓的,都是孩子会判给她的,这个意外使得女方当时十分紧张。观察到这点之后,谢律师凭借自己多年的庭审实践经验和扎实的专业知识,在没有和女方作任何商议的情况下,直截了当地回复法官“我方不需要探视权”,法官似乎还不死心地追问了一句“你方认为孩子抚养权一定归你方吗?”谢保平律师铿锵有力地回答:“是的!”
如此强硬的回答,绝对不是盲目的自信,是有多年的实战积累和丰富的法律知识作后盾的。结果证明谢律师是对的。虽然谢律师在法庭上强硬地回绝了法官,但是法官还是把孩子抚养权判决给了女方,并没有谢律师的态度不好,而做出对女方不利的判决。
律师不能让步时候就坚决不能让步,要坚守自己的底线,至于什么时候什么节点采取这个态度,运用之妙存乎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