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保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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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福建证威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金融证券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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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多年的妻子借了别人100万元未及时还款,我和她一起被起诉,这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发布者:谢保平律师|时间:2017年09月29日|分类:债权债务 |833人看过

【法律咨询】

我和我老婆已经分居多年。分居期间,她为了帮朋友忙,在外借款100万,约定利息3分,然后将该款项又转借给她朋友,也约定利息3分。后来由于她没有及时还款,别人把我和她一起告了。请问这笔钱我需要承担责任吗?


【南京离婚律师谢保平解答】

首先,你和你老婆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

其次,这笔钱的借进借出之间并没有利差,你老婆没有因此获利,你也没有分享到该借款带来的利益,该笔债务没有用于你们家庭共同开支 、履行扶养义务或赡养义务等家庭共同生活或家庭生产经营,因此该债务应该认定为你老婆的个人债务。

谢保平律师:知名南京律师、南京离婚律师、婚姻家庭咨询师、南京证券律师(获得证券从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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