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老公要和我离婚,离婚后,我可以要求他为我提供经济帮助吗?
【南京离婚律师谢保平解答】
离婚经济帮助是指夫妻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经双方协议或法院判决,由有条件的另一方从其个人财产中给予生活困难一方适当资助的制度。该制度的实施需要符合一定的适用条件,主要有:
(1)须以离婚为先决条件;
(2)须以一方生活困难为条件,即离婚时候分得财产不足以维持当地的基本生活;
(3)一方生活困难应发生在离婚时;
(4)对方须有负担能力;
(5)不考虑双方是否存在过错;
(6)给付具有阶段性,是指经济困难的情况消失或一方再婚,如果不再婚,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年,当然了如果一方愿意,法律也不禁止。
如果上述6个条件都符合的话,你可以获得你丈夫的经济帮助,形式一般是金钱帮助或住房帮助。
谢保平律师:知名南京律师、南京离婚律师、婚姻家庭咨询师、南京证券律师(获得证券从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