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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
我是一个农民工,我在一个建筑工地上干活,结算完后老板直接给我打了张欠条。但是他过了约定的给钱日期也一直没有给我,催过好几次了。我可以直接用这张欠条向法院起诉吗?
【南京律师谢保平解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3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因此,假如您的诉讼请求只涉及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而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您可以以公司出具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谢保平律师:知名南京律师、南京离婚律师、婚姻家庭咨询师、南京证券律师(获得证券从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