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保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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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要从南京搬动泰州,不想跟着去,公司会给我补偿吗?

发布者:谢保平律师|时间:2017年07月25日|分类:劳动纠纷 |377人看过

  

  【法律咨询】

  我们公司现在在南京栖霞,公司预定半年内迁往泰州,我家人都在南京,而且我在南京买房了,所以不想跟着去。

  请问公司会给我补偿吗?我在公司已经工作6年了。

  【南京律师谢保平解答】

  公司的工作地点,是你当时选择这份工作的重要参考因素。公司迁往外地,相当于公司单方面改变了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

  如果公司不能够和你协商一致,你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可以要求公司根据你的工作年限进行补偿,每满一年,可以要求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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