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卫股份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024年5月23日,603880南卫股份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称,2024年5月22日,南卫股份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苏处罚字[2024]5号)。根据公告内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对南卫股份的调查已基本完成,并计划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以下是具体的违法事实和拟处罚决定:
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0年3月至2022年12月期间,南卫股份通过供应商将银行贷款转至关联方,涉及资金总额为33,600万元。这一行为未被及时披露,违反了信息披露要求。
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在上述相同时间段内,南卫股份的定期报告中未充分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这些遗漏的信息本应在相应年度和半年度报告中得到反映。
证监会拟处罚决定:基于上述违规行为,证监会计划对南卫股份给予警告,并处以三百万元的罚款;对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平给予警告,并处以四百五十万元的罚款;对项琴华(董事、财务总监)给予警告,并处以九十万元的罚款。
证威律师事务所谢保平律师表示,南卫股份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行政处罚预告,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索赔。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因公司虚假陈述而遭受损失的投资者,可以向法院提起索赔诉讼。赔偿范围可能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以及利息损失等。法院遵循“不告不理”原则!
南卫股份索赔条件,南卫股份索赔的时间
2020年3月23日至2023年4月27日之间买入603880南卫股份,且在2023年4月28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以上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谢保平律师团队的观点,不作为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南卫股份违规依据
2023年7月28日,南卫股份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02023006号),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平先生于同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02023007号),因公司和李平先生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和李平先生立案。
2024年5月22日,南卫股份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苏处罚字[2024]5号)。
综上所述,南卫股份及其相关责任人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正面临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对于投资者而言,这一最新进展可能会影响其投资决策,尤其是那些在相关信息披露不当期间买入或卖出股票的投资者,建议密切关注后续的法律判决结果,以便更好地了解自身的权益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