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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物流受损索赔,收到立案告知书,谢保平律师团队提示索赔条件

发布者:谢保平律师|时间:2024年05月07日|分类:消费权益 |129人看过


广汇物流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已经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

2024年4月30日,广汇物流发布公告称,公司于4月2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3720241002号)。根据告知书的内容,广汇物流此次被立案是因为公司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

上市公司违反《证券法》规定的信息披露义务,在披露的信息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法院认定为虚假陈述。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导致投资者损失的,受损投资者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证威律师事务所谢保平律师表示,广汇物流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索赔。法院遵循不告不理原则,符合索赔条件的受损的普通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不错过索赔机会。

广汇物流索赔条件,广汇物流索赔的时间

2020年12月1日至2024年4月29日之间买入600603广汇物流,且在2024年4月30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以上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谢保平律师团队的观点,不作为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广汇物流违规依据

2024年4月28日,广汇物流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37202410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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