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保平律师

  • 执业资质:1320120**********

  • 执业机构:福建证威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金融证券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银江技术最新索赔消息,发布2023年度财务报告,谢保平律师团队提示索赔时间

发布者:谢保平律师|时间:2024年05月01日|分类:税务 |321人看过

银江技术最新索赔消息:

2024年4月29日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中兴华审字[2024]510023号)。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无法表示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一)涉及大额资金往来的事项银江技术公司

2023年度向杭州翎投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翎投科技)转出资金累计 51,823.66万元(呈现季末资金流入,季初资金流出),年末余额1,308.54万元。部分资金由募投专户转出至第三方再由第三方转入翎投科技。银江技术公司已在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中披露与翎投科技的资金往来事项。我们无法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银江技术公司与翎投科技之间发生大额资金往来的真实目的和性质、两者之间存在何种关联关系,以及上述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二)成本费用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银江技术公司2023年度涉及诉讼判决书显示,银江技术公司部分案涉供应 商诉请的工程款、服务费金额与银江技术公司已确认的应付款存在较大差异,银 江技术公司未能对相关项目成本费用差异作出合理解释,我们也无法确定其他项 目是否存在类似情形。 针对上述异常情形,我们实施了合同及凭证检查、函证、询问、实地察看、 银行账户资金流水查阅及交易对手背景信息公开查询和访谈等审计程序,但仍无法取得满意的审计证据来判断这些交易的真实性及商业合理性,也无法判断工程项目成本费用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因此,我们不能确定是否有必要对上述事项涉及会计处理进行调整,也无法确定应调整的金额以及对财务报表和信息披露的影响。

二、发表无法表示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一)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在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21号— —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时的重要性》及其应用指南确定重要性,由于银江技术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实体,我们采用银江技术公司2023年度审计后的合并净利润为-23,597.11万元为基准,按5%的比例计算的合并财务报表整体层面的重要性水平金额为1,180万元,重要性水平的确认方法与上年无变化。

(二)发表无法表示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三、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四、无法表示意见涉及的事项中是否存在注册会计师依据已获取的审计证据能够确定存在重大错报的情形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损投资者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银江技术索赔条件如下:

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之间买入300020银江技术,且在2024年5月6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以上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股索卫团队的观点,不作为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