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芝堂案情最新进展,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024年4月30日,000989九芝堂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称,公司及公司董事长李,总经理徐、董事会秘书韩、财务总监张于2024年4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4〕18号)。经查,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规事项:
一、使用非公司银行账户收取销售代理权保证金;
二、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上市公司违反《证券法》规定的信息披露义务,在披露的信息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法院认定为虚假陈述。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导致投资者损失的,受损投资者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证威律师事务所谢保平律师表示,九芝堂收到警示函,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索赔。法院遵循“不告不理”原则,符合索赔条件的受损的普通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可了解亏损额,不错过索赔机会。
九芝堂索赔条件,九芝堂索赔的时间
2022年3月1日至2024年4月24日之间买入000989九芝堂,且在2024年4月26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以上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谢保平律师团队的观点,不作为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九芝堂违规依据
2024年4月29日,九芝堂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4〕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