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美通讯最新索赔消息:
2024年4月15日,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4〕52号)。
经查,国美通讯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国美通讯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国美通讯2020年度参与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关联方开展的苹果手机、康 佳彩电、华为手机贸易业务,该贸易业务存在合同闭环和资金闭环,为虚假的购 销业务。国美通讯通过虚假贸易业务虚增2020年度营业收入57,823.56万元、营业 成本57,459.25万元,分别占当年营业收入的61.53%、营业成本的62.18%,国美通讯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国美通讯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欺诈发行
国美通讯2020年非公开发行的相关文件,引用了上述虚假贸易业务收入数据,公司2020年1-9月确认的虚假贸易业务收入为57,823.56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86.21%。2021年3月中国证监会批准了国美通讯非公开发行申请,即向控股股东山东龙脊岛建设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6,560.01万元,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京美电子智能终端生产线改造项目。国美通讯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文件存在虚假记载,构成欺诈发行。
三、国美通讯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国美通讯2021年度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等会计处理不当。2023年4月29日,国美通讯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对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并追溯调整。2021年国美通讯净利润错报金额为1,962.98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的净利润比例38.35%,国美通讯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证监局拟决定:
一、建议对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156万元罚款;
二、对宋林林、宋火红、郭晨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0万元罚款;
三、对董晓红、方巍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0万元罚款;
四、对邵杰给予警告,并处以180万元罚款。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损投资者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国美通讯索赔参考条件如下:
符合以下任意一种情况的可参加索赔:
1、2022年3月22日至2023年4月28日之间买入600898国美通讯,且在2023年4月29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2、2021年4月29日至2023年12月6日之间买入600898国美通讯,且在2023年12月7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以上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谢保平律师团队的观点,不作为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国美通讯违规依据:
2024年4月15日,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4〕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