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信通讯最新索赔消息:
2024年4月4日,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公告中显示:
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4 月 1 日、4 月 2 日及 4 月 3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以下简称“《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发函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除已在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风险事项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中披露的事项外,确认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大信息。
而在此之前,2024年3月29日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 证监立案字0242024006号),《立案告知书》主要内容为: 因你公司涉嫌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4年3月29日,我会决定对你/你单位立案。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损投资者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鼎信通讯索赔参考条件如下:
符合以下任意一种情况的可参加索赔:
1、2024年2月28日至2024年3月29日之间买入603421鼎信通讯,且在2024年4月1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2、2024年3月29日之前买入603421鼎信通讯,且在2024年4月1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以上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谢保平律师金融证券团队的观点,不作为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鼎信通讯违规依据:
2024年3月29日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 证监立案字 0242024006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