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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创股份最新索赔消息,收到督促函及风险提示公告,谢保平律师团队提示索赔条件

发布者:谢保平律师|时间:2024年03月28日|分类:公司法 |207人看过

威创股份最新索赔消息:

2024年3月27日,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公司收到独立董事督促函及风险提示的公告》 ,公告中显示:

根据三位独立董事提交的《关于推进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违规事项整改及做好2023年度报告工作等相关事项的督促函》:

1. 如被江西省西岭能源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刘钧非法占用的资金无法归还,公司2023年度有关审计报告可能被年审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内控审计否定意见。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公司将与2023年度报告同步披露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司股票将停牌一个交易日,自复牌之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2. 审计委员会审议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时,独立董事很可能会对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表示反对意见,从而2023年度报告和审计报告无法提交董事会议审议,导致公司无法按期披露年报,三位独立董事很可能无法保证2023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无法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若公司未在法定期间内披露2023年度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自披露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开始停牌。若公司在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披露2023年度报告,公司将在股票停牌两个月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相关公告,公司股票在公告后继续停牌一个交易日,自复牌之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股票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2023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自两个月届满的次一交易日开始停牌,并将被终止上市。

而在此之前,2023年12月22日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62023038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损投资者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威创股份索赔参考条件如下:

2023年12月22日前买入002308威创股份,且在2023年12月23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以上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谢保平律师团队的观点,不作为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威创股份违规依据:

2023年12月22日威创股份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620230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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