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妮股份最新索赔消息:
2024年3月7日,谢保平律师团队向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新提交了一批002235安妮股份投资者索赔立案材料。这些投资者因安妮股份此前信披违法违规造成损失,而将其送上被告席,要求赔偿损失。
而在此之前,安妮股份因信披违法违规行为被证监会行政处罚遭到投资者索赔,2021年4月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证监会查明,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15年3月份安妮股份收购了微梦想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梦想)51%股权,2015年3月起微梦想纳入安妮股份财务报告合并范围。2015年3至12月期间,微梦想通过虚构交易,确认了来自卓某、季某涛、彭某斌、赖某超、黄某、章某,刘某香等7名客户的销售收入,导致安妮股份2015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营业收入1065.96万元,虚增利润总额876.22万元,占安妮股份当期利润总额的31.89%。
证监会处罚下达后,遭到大批投资者索赔。安妮股份《2022年半年度报告》显示,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所涉诉讼在诉索赔金额为38,771,326.33元。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损投资者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安妮股份索赔参考条件如下:
2016年3月10日至2020年10月13日间买入002235安妮股份,且在2020年10月14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以上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谢保平律师金融证券团队的观点,不作为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安妮股份诉讼最新消息:
厦门中院立案审理中
安妮股份违规依据:
2020年10月12日,安妮股份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
2021年3月15日,安妮股份收到中国证监会厦门监督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2021年4月2日,安妮股份收到中国证监会厦门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股民可主张的损失范围: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处罚,受损的普通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