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珠最新索赔消息:
2024年3月3日,谢保平律师金融证券团队向广州法院新提交了一批600382广东明珠投资者索赔立案材料。这些投资者因广东明珠信披违法违规行为造成损失,将其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
而在此之前,2022年5月25日,广东明珠因信披违法违规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据证监会查明,存在以下违法事实:1、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关联交易,致使公司在2016年年报、2017年年报、2018年年报、2019年年报和2020年年报中未披露相关事项,导致相关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2、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根据广东明珠《2023年半年度报告》显示,本报告期公司支付投资者索赔466.52万元。目前所掌握的投资者诉求及相关测算情况,公司本报告期预计负债(投资者索赔损失)余额1,404.53万元。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损投资者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广东明珠索赔参考条件如下:
2017年3月9日至2021年4月29日间买入600382广东明珠,且在2021年4月30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以上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谢保平律师团队的观点,不作为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广东明珠违规依据:
2022年2月16日,广东明珠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62022001号)。
2022年3月17日,广东明珠收到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印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2]6号)。
2022年5月25日,广东明珠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1号)。
广东明珠索赔流程:
投资者打印对账单等材料→ 收到材料后一周内向投资者反馈起诉标的额 → 签订委托手续 → 等待律师起诉。
股民可主张的损失范围: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处罚,受损的普通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