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利科技最新索赔消息: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汤奇青先生通知,获悉其于2024年2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92024034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汤奇青先生立案。
本次立案调查事项系对汤奇青先生的调查,立案调查期间,汤奇青先生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目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4年1月31日发布的《2023年度业绩报告》中显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盈利1,500.00 万元 - 2,200.00 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7.64% - 50.6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盈利:650.00 万元 - 950.00 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59.55% - 72.32%。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损投资者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好利科技投资者参考索赔条件如下:
2024年2月27日之前买入002729好利科技,且在2024年2月28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以上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谢保平律师团队的观点,不作为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好利科技违规依据:
2024年2月27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汤奇青先生通知,获悉其于2024年2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92024034号)。
好利科技索赔流程:
投资者打印对账单等材料→ 收到材料后一周内向投资者反馈起诉标的额 → 签订委托手续 → 等待律师起诉。
股民可主张的损失范围: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处罚,受损的普通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