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美尚索赔最新消息:
2024年2月22日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控股股东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王迎燕、季云控制使用账户情况2018 年 6 月 12 日至 2020 年 7 月 3 日,王迎燕、季云实际控制“吴某”等113 个证券账户(以下简称“账户组”),交易“美尚生态”。
二、王迎燕、季云操纵“美尚生态”情况
2018 年 6 月 12 日至 2020 年 7 月 3 日,王迎燕、季云实际控制使用涉案账户组,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交易“美尚生态”,对“美尚生态”进行操纵。
对王迎燕的申辩意见,经复核证监会认为:其一,询问笔录、账户资金来源、使用季云手机设备交易、佣金表、付息表、账户表、盘中统计表、金主公司资金表等证据足以证明“李某珊”等 9 个证券账户由当事人控制。其二,我会充分考虑本案交易金额、违法行为持续时间等情节,综合当事人配合调查程度等因素,在法定量罚幅度内对当事人作出处罚。
对季云的申辩意见,经复核证监会认为:其一,相关询问笔录、相关移动硬盘每日持仓数据、部分涉案证券账户频繁使用季云手机设备交易等证据足以证明季云共同操纵“美尚生态”。其二,我会充分考虑本案交易金额、违法行为持续时间等情节,综合当事人配合调查程度等因素,在法定量罚幅度内对当事人作出处罚。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我会决定:对王迎燕、季云处以800 万元罚款,其中对王迎燕处以 500 万元罚款、对季云处以 300 万元罚款。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损投资者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ST美尚索赔参考条件如下:
符合以下任意一种情况的可参加索赔:
1、2015年6月25日至2021年4月29日间买入300495美尚生态,且在2021年4月30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2、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23日间买入300495美尚生态,且在2021年12月24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以上美尚生态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股索卫团队的观点,不作为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ST美尚违规依据:
2021年12月23日,美尚生态发布公告称,因公司及控股股东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迎燕女士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82021054号)、(编号:证监立案字0382021055号)。
2023年4月7日,美尚生态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送达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3〕13号)。
2023年7月14日,美尚生态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
ST美尚索赔流程:
投资者打印对账单等材料→ 收到材料后一周内向投资者反馈起诉标的额 → 签订委托手续 → 等待律师起诉。
股民可主张的损失范围: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处罚,受损的普通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