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富润最新索赔消息:
2024年2月24日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股票交易风险的提示性公告》公告中显示:
1、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2月 19 日、2024 年 2 月 20 日、2024 年 2 月 21 日、2024 年 2 月 22 日、2024 年 2月 23 日连续五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停,公司股价近期存在大幅波动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理性决策,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2、公司存在可能触及财务类强制退市的风险,公司2024年1月27日披露了2023年度业绩预亏公告,公司预计2023年年度实现营业收入约为1.30亿元,2023年年度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约为 1.22 亿元。公司预计 2023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0,000 万元到-46,000 万元。公司预计 2023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6,000 万元到-42,000 万元。公司本次业绩预计是公司财务部门基于 2023 年度经营情况和自身专业判断进行的初步核算,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若会计师在年度审计过程中发现公司最终扣除后的营业收入小于 1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准)为负,公司将触及财务类强制退市,并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而在此之前,2023年 10 月 27 日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1120230033 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损投资者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浙江富润索赔参考条件如下:
符合以下任意一种情况的可以参加索赔:
1、2023年4月27日之前买入600070 ST富润,且在2023年4月29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2、2023年10月27日之前买入600070 ST富润,且在2023年10月28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以上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股索卫团队的观点,不作为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浙江富润诉讼最新消息:
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
浙江富润违规依据:
2023年10月27日,浙江富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1120230033号)。
浙江富润索赔流程:
投资者打印对账单等材料→ 收到材料后一周内向投资者反馈起诉标的额 → 签订委托手续 → 等待律师起诉。
股民可主张的损失范围: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处罚,受损的普通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