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创环保最新索赔消息:
2024年1月29日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的回复,问询函问题内容如下:报告书显示你公司拟向交易对方秦皇岛铧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铧源实业”)出售所持有的北京中创惠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创惠丰”或“标的资产”)100%股权,中创惠丰为持股平台,无实际业务,主要持有江西祥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祥盛”)63.71%股权,交易对方拟通过现金方式支付交易对价。截至评估基准日2023年7月31日,中创惠丰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18,534.51万元,江西祥盛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28,726.46万元(据
此测算持股资产价值为18,301.63万元),均采用资产基础评估方法,本次交易价格为18,500.00万元,而收益法下评估值为37,424.00万元,差异较大。
回复称: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测算得出的江西祥盛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28,726.46万元,评估增值2,460.92万元,增值率9.37%;采用收益法测算得出的江西祥盛股东全部权益价值37,424.00万元,增值11,158.45万元,增值率42.48%。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评估结果两者之间的差异为8,697.54万元,差异率为30.28%。
此前,2019年4月30日,中创环保(原名三维丝)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证监会查明,存在以下违法事实:1、未按规定在临时报告及定期报告中披露有关关联交易;2、2017年1月18日披露的临时报告存在虚假记载;3、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报和第三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4、三维丝2016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中创环保(原名三维丝)信息披露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索赔。证监会行政处罚下达后,遭到大批投资者索赔。根据中创环保(原名三维丝)《2022年半年度报告》显示,部分投资者以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致使原告在证券交易中遭受经济损失为由,要求公司给予赔偿。 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止,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所涉诉讼在诉索赔金额为10,159.60万元。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损投资者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中创环保索赔案参考条件如下:
符合以下任意一种情况的可参加索赔:
1、2016年3月1日至2017年4月5日间买入300056中创环保,且在2017年4月6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2、2017年4月29日至2017年12月22日间买入300056中创环保,且在2017年12月23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以上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谢保平律师金融证券团队的观点,不作为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中创环保违规依据:
2017年12月22日,中创环保(原名三维丝)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厦调查字201704号)。
2018年10月30日,中创环保(原名三维丝)收到证监会厦门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厦证监处罚字〔2018〕3号】。
2019年4月30日,中创环保(原名三维丝)收到厦门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1号】。
中创环保索赔流程:
投资者打印对账单等材料→收到材料后一周内向投资者反馈起诉标的额→签订委托手续→等待律师起诉。
股民可主张的损失范围: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处罚,受损的普通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