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陇科学最新索赔消息:
2024年1月29日,谢保平律师金融证券团队向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新提交了一批002584西陇科学投资者索赔立案材料。这些投资者因西陇科学虚假陈述行为造成损失,而将其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
此前,2023年7月7日,西陇科学西陇科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 《行 政处罚决定书》([2023]16号)。
经查明,西陇科学存在以下违法事实:西陇科学出于增加贸易规模以扩大市场影响力和便利融资等目的,通过虚构乙二醇、甲醇等贸易业务虚增收入利润。其中,2020 年度虚增营业收入合计 597,647,922.97 元、营业成本合计 595,989,246.87 元、利润合计 1,658,676.10 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总收入、总成本、利润总额的 9.57%、10.34%、2.04%。2021 年度虚増营业收入合计 1,457,764,040.40 元,营业成本合计 1,444,283,514.95 元,利润合计 13,480,525.46 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总收入、总成本、利润总额的 21.32%、22.98%、5.93%。2022 年上半年虚増营业收入合计 785,354,194.46 元, 营业成本合计 777,229,329.99 元,虚增利润合计 8,124,864.47 元,分别占当期 营业总收入、总成本、利润总额的 22.94%、22.97%、8.98%。2023 年 4 月 29 日, 西陇科学发布有关上述差错更正公告。 上述违法事实,有上市公司公告、相关银行账户资金流水、记账凭证及原始 凭证、情况说明、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广东证监局拟决定:对西陇科学给予警告,并处以120万元的罚款;对黄少群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的罚款;对黄伟鹏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的罚款;对张建国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对王庆东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的罚款。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损投资者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西陇科学投资者参考索赔条件如下:
2021年4月29日至2023年4月28日间买入002584西陇科学,且2023年4月29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者。
以上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谢保平律师团队的观点,不作为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西陇科学违规依据:
2023年5月6日,西陇科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62023005号)。
2023年6月30日,西陇科学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3]12号)。
2023 年 7 月 7 日,西陇科学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16 号)。
西陇科学索赔流程:
投资者打印对账单等材料→ 收到材料后一周内向投资者反馈起诉标的额 → 签订委托手续 → 等待律师起诉。
股民可主张的损失范围: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处罚,受损的普通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