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喻信息最新索赔消息: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湖北证监局关于对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闫春雨、丹明波、万骏、张艳菊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68号)(以下简称“警示函”)。
经查,证监局发现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喻信息或公司)存在以下违规事实:2021年,天喻信息与中科红樟投资(深圳)有限公司、南昌水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水天)共同投资设立深圳市昌喻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昌喻投资),昌喻投资的资金用于向亿赞普(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赞普)收购重庆市钱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钱宝)的15%股权。2023年4月26日,公司披露由于重庆钱宝未达到协议承诺,亿赞普以1.26亿元回购昌喻投资持有的重庆钱宝2.1%股权。2023年10月,南昌水天因重庆钱宝未完成协议承诺,根据深圳市深创智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创智能)、武汉同喻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控股股东,以下简称武汉同喻)与南昌水天签署的财产份额预约收购协议,及南昌水天与公司签署的担保协议,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深创智能、武汉同喻履行回购义务,天喻信息等对回购履行连带保证责任。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执行冻结了天喻信息部分银行账户余额及武汉同喻持有的天喻信息的部分股权。 公司涉及重大诉讼,向关联方担保,控股股东新增所持公司578.80万股股份被冻结,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损投资者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天喻信息索赔参考条件如下:
2021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25日之间买300205天喻信息,且在2023年12月26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以上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谢保平律师团队的观点,不作为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天喻信息违规依据:
2023年12月26日天喻信息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湖北证监局关于对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闫春雨、丹明波、万骏、张艳菊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68号)。
天喻信息索赔流程:
投资者打印对账单等材料→ 收到材料后一周内向投资者反馈起诉标的额 → 签订委托手续 → 等待律师起诉。
股民可主张的损失范围: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处罚,受损的普通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