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文化最新索赔消息:
2024年1月23日,谢保平律师金融证券团队向北京金融法院新提交了一批000802北京文化投资者索赔立案材料。这些投资者因北京文化虚假陈述行为造成损失,而将其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
此前,2021年11月2日,北京文化收到北京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监管局查明:北京文化子公司北京世纪伙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虚假转让《大宋宫词》《倩女幽魂》投资份额收益权,导致北京文化在2018年年度报告中虚增收入合计46,037.74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追溯调整前)比例为38.20%,虚增净利润19,108.02万元,占当期净利润(追溯调整前)比例为58.94%。北京文化2018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娄晓曦(时任北京文化副董事长)处以30万元罚款,并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自北京文化公告遭证监会立案调查起,谢保平律师金融证券团队就收到投资者索赔登记,已代理了多批投资者索赔立案,已代理了投资者在北京金融法院开庭。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损投资者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谢保平律师团队表示:北京文化信披违规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索赔。法院遵循“不告不理”原则,符合索赔条件的受损的普通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可登记亏损额,以免错过索赔机会。
北京文化索赔参考条件如下:
2019年3月22日至2020年4月28日间买入000802北京文化,且在2020年4月29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以上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谢保平律师金融证券团队的观点,不作为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北京文化违规依据:
2020年12月31日,北京文化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京调查字20164号)。
2021年8月27日,北京文化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以下简称“北京证监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2021】4号)。
2021年11月2日,北京文化收到北京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10号)及《市场禁入决定书》(【2021】1号)。
北京文化索赔流程:
投资者打印对账单等材料→ 收到材料后一周内向投资者反馈起诉标的额 → 签订委托手续 → 等待律师起诉。
股民可主张的损失范围: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处罚,受损的普通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