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电机最新索赔消息:
2024年1月9日方正电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4】1号)。
经查明,方正电机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对“三包费”的会计估计不合理 :2018年至2022年公司应补提“三包费”金额分别为25,507,964.70元、4,230,689.72元 、 -14,981,900.30元、 -12,403,994.38元、-2,564,102.22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比例分别为5 .98%、22 .67%、-2.31%、 -148.94%、 -0.77%,并影响对应年度商誉减值准备。
二 、不恰当地扩大上海海能商誉相关资产组 :结合“三包费”会计估计不合理的影响,2018年至2022年公司应补充确认商誉减值准备金额分别为 52,924,340.56 元、 1,733,842.21 元、 32,906,876.18 元、 14,717,695.60元、-84,412,115.24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比例分别为12.40%、9.29%、5.08%、176.72%、 -25.26%。
上述两项合计,公司2018年利润总额虚增78,432,305.26 元、2019年利润总额虚增5,964,531.93 元,2020年利润总额虚增17,924,975.88元,2021年利润总额虚增2,313,701.22元, 2022年利润总额虚减86,976,217.46元,分别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8.38%、31.96%、2.76%、27.78%、26.03%。2023年8月15日,方正电机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追溯调整2018年至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上述违法事实,有产品销售合同、财务凭证、相关人员询问笔录、情况说明、公司公告、审计工作底稿等证据证明。
证监局拟决定:
一、对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
二、对牟健给予警告,并处以130万元罚款;
三、对牛铭奎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
四、对顾一峰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罚款。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损投资者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方正电机索赔参考条件如下:
2019年4月29日至2023年6月26日前买入002196方正电机 ,且在2023年6月27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者 。
方正电机违规依据:
2023年6月25日方正电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1120230019号);
2024年1月9日方正电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4】1号)。
股民可主张的损失范围: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处罚,受损的普通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