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保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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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源环境怎么索赔?正式处罚落地,股索卫团队提示最新索赔条件

发布者:谢保平律师|时间:2024年01月08日|分类:抵押担保 |133人看过

兴源环境最新索赔消息:

  2024 1 5 日,兴源环境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 号)。

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兴源环境全资子公司杭州中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于 2016 年、2017 年在长兴县美丽城镇(标段一、标段二)PPP 项目、温州洞头区本岛海洋生态廊道整治修复工程 PPP 项目中存在虚增项目收入及成本等情况,导致兴源环境 2016 年至 2022 年年报财务数据及相关披露存在虚假记载。其中,2016 年年报虛增营业收入 9,063.09 万元、虚增利润总额 2,202.07 万元,2017 年年报虛增营业收入26,807.66 万元、虚增利润总额 3,636.86 万元,同时影响 2016 年至 2022 年年报相关资产及负债科目金额,年报资产负债金额存在虚假记载。

上述违法事实,有公司公告、合同相关资料、财务资料及业务单据、询问笔录、情况说明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公司财务总监孙颖,任职期间未对案涉事项保持充分关注,未能保证其签署的年报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违反了《证券法的规定,是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综合考虑案涉事项对后续年度资产负债表影响程度、公司及相关人员积极配合调查等情况,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的规定,证监局决定:一、对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200 万元罚款; 二、对孙颖给予警告,并处以 80 万元罚款。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损投资者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兴源环境索赔参考条件如下:

符合以下情况的可参加索赔:

2017425日至2023712日之间买入300266兴源环境,且在2023713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者。

以上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股索卫团队的观点,不作为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兴源环境违规依据:

 2023 7 12 日,兴源环境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1120230028 号)。

 2023 12 29 日,兴源环境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3]32 号)。

 2024 1 5 日,兴源环境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 号)。

 

兴源环境索赔流程:

投资者打印对账单等材料寄给律所 收到材料后一周内向投资者反馈起诉标的额 签订委托手续 等待律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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