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华智能最新索赔消息:
2024年1月6日,002178延华智能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经查明,延华智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2022 年半年报、2022 年三季报存在虚假记载
2022 年上半年,泰和康与雅培的合作显著异常且二者未来是否能继续合作具有重大不确定性,泰和康 2022 年上半年收入同比大幅下降。延华智能在不晚于 2022 年半年报披露前知悉泰和康上述合作异常情况,未在 2022 年半年报中对相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导致延华智能 2022 年半年报、2022 年三季报分别虚增利润总额 5,191.14 万元,占 2022 年半年报利润总额(公司 2022 年半年报所披露的合并利润表利润总额为-15,901,440.28 元)绝对值的 326.46%,占 2022 年三季报(公司 2022 年三季度报所披露的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利润总额为-10,979,280.55 元)利润总额绝对值的 472.81%。
(二)2022 年半年报未全面、充分披露泰和康业绩下滑的原因
延华智能参股公司泰和康业绩下滑具有多方面原因,延华智能在2022 年半年报中的披露内容未完整涵盖实际情况,投资者无法了解到泰和康业绩下滑原因的全貌。
上述违法事实,有公司相关公告、相关会议纪要、财务资料、相关情况说明、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损投资者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延华智能参考索赔条件如下:
2022年8月14日至2023年6月2日之间买入002178延华智能 ,且在2023年6月3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者。
以上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谢保平律师团队的观点,不作为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延华智能违规依据:
2023年6月2日,延华智能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32023021号)。
2023年12月5日,延华智能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沪证监处罚字[2023]29号)。
2024年1月6日,延华智能发布公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23〕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