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保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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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沃科技索赔征集,收到行政处罚,股索卫团队:受损股民可索赔

发布者:谢保平律师|时间:2023年12月28日|分类:行政复议 |190人看过

天沃科技最新索赔消息:

    20231228日天沃科技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3149 号)。

    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天沃科技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天沃科技控股子公司中机电力在 37 个新能源电力工程承包项目的收入确认上存在不实,通过制作虚假的产值确认单虚构或调整项目完工进度,调节项目收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导致 2017 年至 2021 年披露的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天沃科技2017年虚增收入9.07亿元,占当期记载的营业收入绝对值的8.72%;虚减利润 0.80 亿元,占当期记载的利润总额绝对值的 29.91%2018 年虚增收入19.71 亿元,占当期记载的营业收入绝对值的 25.59%;虚增利润 3.27 亿元,占当期记载的利润总额绝值的 162.52%2019 年虚增收入 23.90 亿元,占当期记载的营业收入绝对值的 22.17%;虚增利润 3.53 亿元,占当期记载的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99.88%2020年虚减收入13.77亿元,占当期记载的营业收入绝对值的17.85%;虚减利润 2.60 亿元,占当期记载的利润总额绝对值的 15.55%2021 年虚减收入8.82 亿元,占当期记载的营业收入绝对值的 12.95%;虚减利润 1.08 亿元,占当期记载的利润总额绝对值的 12.61%

二、天沃科技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

(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2017 年上半年往来金额 80,577.30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32.42%2017 年全年往来金额 560,070.48 万元,占当期记载的净资产绝对值的 206.51%2018 年上半年往来金额 967,383.69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356.69%2018 年全年往来金额 1,955,740.67 万元,占当期记载的净资产绝对值的 515.02%2019 年上半年往来金额 144,320.06 万元,占最近一期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ST 天沃 公告编号:2023-136 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38.00%2019 年全年往来金额 162,520.06 万元,占当期记载的净资产绝对值的 44.29%2020 年全年往来金额 84,255.58 万元,占当期记载的净资产绝对值的 33.66%

上述资金往来属于关联交易,且无商业实质,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天沃科技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也未在相应的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二)其他关联交易

        2021 年,上海立昕与济源泰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南阳德才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仁布县协信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汝阳协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夏邑县风控能源有限公司签署《意向收购协议》,同时与前述公司及中机电力签署《债务偿还协议》。协议约定,上海立昕支付的收购“诚意金”将直接偿还相关项目公司对中机电力的应付款。上海立昕实际支付“诚意金”83,125.68 万元。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33.21%,占当期记载的净资产绝对值的 45.92%。天沃科技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也未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

三、、天沃科技未按规定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8 5 月,天沃科技非公开发行 1.47 亿股,募集资金 10.71 亿元。20198 月,天沃科技将 1.6 亿元募集资金置换前期以自筹资金为玉门鑫能光热第一电力有限公司运营建设所提供的借款。天沃科技未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第十条规定及时披露上述 1.6 亿元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也未在《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披露相关情况。

证监局拟决定: 

一、对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350 万元罚款;

二、对王佐、林钢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100 万元罚款;

三、对司文培、俞铮庆、王煜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50 万元罚款;

四、对易晓荣、彭真义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20 万元罚款。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损投资者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天沃科技索赔参考条件如下:

符合以下情况的可参加索赔:

2017811日至2023427日之间买入002564天沃科技,且在2023428(含当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者。

以上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股索卫团队的观点,不作为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天沃科技违规依据:

2023 4 27 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3720230034 号)。

2023 10 25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356 号。

20231228日天沃科技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 《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314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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