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江科技最新消息:
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42023018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深交所多次对左江科技下发问询函,分别涉及公司年报、半年报和三季报。11月30日左江科技发布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三季报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称2023年11月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三季报问询函》,要求公司“就《三季报问询函一》中所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又于2023年11月1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三季报问询函(二)》要求公司“就《三季报问询函二》中所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公司在收到上述两份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刻组织相关部门对《三季报问询函一》、《三季报问询函二》所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为保证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呈现更为详实的问题回复,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至 2023 年 12 月 4 日前完成《三季报问询函一》和《三季报问询函二》的回复工作,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此前2023年11月23日左江科技曾发布《关于公司股票退市风险的特别提示性公告》公告中提示:该公司截止到2023年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372.21万元,若公司2023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则面临终止股票上市交易的风险。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损投资者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左江科技索赔登记条件:
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2日间买入300799左江科技,且在2023年12月2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者。
以上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股索卫团队的观点,不作为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左江科技违规依据:
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42023018号)。
左江科技索赔流程:
投资者打印对账单等材料寄给律所 → 收到材料后一周内向投资者反馈起诉标的额 → 签订委托手续 → 等待律师起诉。
左江科技索赔提供材料:
1、证券营业部盖业务章的资金对账单(第一笔买入~打印当天);
2、证券营业部盖章的账户查询确认单;
3、身份证复印件;
4、您的联系方式、收款账号。
股民可主张的损失范围: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处罚,受损的普通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