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卖卡、租号、帮信罪
“高价收购银行卡、电话卡”、“轻松日结,只需借出微信支付宝账号”……看到这样的广告,你可要千万警惕!这看似轻松的“赚钱”门路,很可能让你沦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帮凶”。
法律课堂: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核心要点:
“我不知道他们用来犯罪”不能轻易免责。司法机关会根据你的认知能力、既往经历、交易方式等综合判断你是否“明知”。在对方高价收购、要求异常的情况下,很容易被推定为“明知”。
“我只卖了一张卡,也犯罪?”是的!只要被帮助对象实施犯罪造成了严重后果,或者你提供的支付结算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如20万元以上),就可能构成此罪。
处罚很重!除了可能面临牢狱之灾,还会被处以罚金,并留下犯罪记录,影响自己及子女未来的求学、就业、参军等。
温馨提示:
个人信息勿泄露,银行卡、电话卡、支付账号、社交媒体账号均属于个人重要凭证,绝不能出租、出借、出售。天上不会掉馅饼,莫因小利毁前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