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修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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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XX与海南XX公司合同纠纷申请再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者:王修衡律师 时间:2020年07月17日 124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再审申请人杜XX因与被申请人海南XX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琼民一终字第5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
本院审查过程中,杜XX于2015年12月11日向本院申请撤回再审申请。
本院认为,杜XX在本案审查期间提出撤回再审申请的请求,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杜XX撤回再审申请。
王修衡律师,从事法律行业近十年,办理几百起民商事案件,海南东方国信律师事务所主要合伙人,执行副主任,海南省律师协会维权专...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海南-海口
  • 执业单位:海南东方国信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460120********98
  • 擅长领域:拆迁安置、房产纠纷、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土地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