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路元律师

  • 执业资质:1530120**********

  • 执业机构:云南雁序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民间借贷侵权人身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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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资金短缺被迫暂停经营案

发布者:黄路元律师|时间:2020年10月10日|分类:债权债务 |414人看过


因资金短缺被迫暂停经营案

 

【案情简介】

2014年10月15日,A公司与B公司签订购销合同,合同期限为2014年10月15日至2015年12月31日,合同约定由A公司向B公司供货,B天顺公司支付相应的货款。A公司向B公司发货累计货款689586.25元,并已经出具相应的发票,但因B公司资金短缺,出现门店被其他债权人哄抢事件A公司无奈,起诉至法院。

 

【办案经过】

2015年5月,A公司找到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黄路元律师,并正式办理了委托。经过分析,黄路云律师认为:

一、因B公司已出现债务危机,首先应尽快对B公司名下财产进行保全。

二、与B公司尽快对账,收集准备证据。

本案因B公司债权人较多,最终选择调解结案。

 

【律师观点】

一、对企业而言,资金周转出现问题,应当立即采取有效的融资手段,如增资扩股、并购、变现等,弥补该漏洞。

二、稳定既有客户,及时核账结算。

三、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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