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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赃是法定量刑情节么

发布者:刘超群律师|时间:2021年08月02日|分类:刑事辩护 |345人看过

       一、退赃是法定量刑情节么

  退赃是法定量刑情节,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主动退赃的法律规定在《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犯贪污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二、退赃的法律规定

  退赃的法律规定如下:

  1、非暴力型犯罪,全部退赃、退赔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30%

  2、轻微暴力型犯罪,全部退赃、退赔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20%

  3、严重暴力型犯罪,全部退赃、退赔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

  根据《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第十二条规定:

  对于退赃、退赔的,应当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及退赃、退赔数额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非暴力型犯罪,全部退赃、退赔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30%;轻微暴力型犯罪,全部退赃、退赔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20%;严重暴力型犯罪,全部退赃、退赔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部分退赃、退赔的,可以相应减少从宽幅度。

  三、退赃、退赔量刑情节需要考虑的因素

  1、犯罪性质

  2、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

  3、退赃、退赔的数额

  4.、退赃、退赔的主动程度等情况

备注:本文为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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