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大学生不仅要谈恋爱,还要结婚?
————办理了一件大学生离婚案后的启示
最近办理了一件很少见的离婚案,是大学生离婚案,结案后有些感触,
想分享出来给大家,给在校大学生及大学生家长们一个提醒和警示。
先简单做一下普法宣传,因为可能有些人还不知道呢,现在,在校大学生不但可以谈恋爱,连结婚也不禁止了。因为,结婚是我国婚姻法赋予成年公民的一种权利和自由。双方只有符合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就可以登记结婚。国家虽然没有颁布允许大学生在校结婚的法律条文,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已经修订,取消了原“在校学习期间擅自结婚而未办退学手续的学生,作退学处理”的条文。这就意味着教育部们虽然不提倡在校大学生结婚,但是也是不能禁止的,因为禁止在校大学生结婚是和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相违背的。
附:婚姻法规定的结婚条件:
婚姻法第六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婚姻法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关于在校大学生可不可以结婚、应该不应该结婚,在学校、在社会上、
在学生中、家长中、老师中都有各种不同的意见和看法,本律师在此不做过
多讨论,暂不发表意见,下面直接说案情:
一桩大学生离婚案案情简介(因涉及隐私,不提姓名,只说事。)
男方是T市的,女方是H市的,两地相隔上千公里,双方都在S市上大学,
女方上大三,男方上大四时,两人已经恋爱了三年,双方决定结婚,女方家长
不同意。可是,这个时候男女双方的感情非常好,决定直接去领结婚证,就
瞒着女方家长去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领了结婚证。一年后,男方毕业
没有找到正式工作,在S市呆了一段时间就回到了T市,双方很少见面,感情
尚可。又一年后,女方毕业参加考研考上了。这时女方也向父母说了自己已经
和男方结婚了的事,父母听了很生气,担心男方会拖累女儿上研究生,让女儿
找男方离婚,男方坚决不同意离婚。女方父母找到我寻求帮助,我给他们讲解
了相关法律规定,他们就回去做女儿的思想工作,女方签了委托书,让我代理
到法院起诉离婚。
案件代理过程中,男方想各种办法不配合,耍无赖,想尽办法拖延,坚决
不同意离婚,律师和法官苦口婆心地做了多次思想工作也无济于事,把女方及
女方父母折腾的快崩溃了(中间过程起起伏伏,一波三折,在此不再详述)。
最终,大半年后,在女方父母给男方补偿了一笔钱后男方才同意离婚。离婚后,
女方深深地体会到了因自己当时草率结婚给自己及家人带来的心理上、精神上的
影响和财产上的损失,还有自己以后的学业前途及生活上的各种影响,后悔不已。
说到这里,相信大家也能明白我想要表达的意见了,在校大学生一定不要
草率结婚!结婚毕竟不同于恋爱,结婚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结婚是男女双方在
身体上、心理上都成熟后,在学习、工作、生活都相对稳定后才应当考虑的事情
,结婚不仅仅是感情的事,不能感情用事草率结婚,否则可能会给以后的工作、
生活带来非常大的影响的。
希望这个案例能给在校大学生们一个提醒和警示,希望大学生们能把更多
的时间和精力用到学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