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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去世后,配偶和子女写好房产“分单”,几年后还可以要求继承分割房产吗?

发布者:李金宝|时间:2020年06月02日|529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刘X和赵X是原配夫妻,双方有三个子女,刘XX、刘XX、刘X女,其中刘XX于201411月去世,刘XX和妻子陈X生有一个儿子小X。刘X和赵X共有三套房产,刘X于199711月去世。因家庭发生矛盾赵X于20185月到人民法院起诉刘XX和刘X女,要求按照法定继承分割三套房产。

刘XX的妻子陈X得知诉讼的消息后,带儿子小X找律师咨询,

她拿出了20147月一份分单协议,在这份分单协议中,将三套房房产都做了分配,1楼的房产归刘XX,3楼的房产归小X,6楼的房产归刘X女,陈X说这个分单协议是在刘XX重病期间签订的。律师看了分单内容并询问了详细情况后,给陈X做了详细分析,从专业律师的角度来看,虽然分单的签订和内容有些瑕疵,但是分单是家里人共同协商签订的,已经过了好几年也没有发生什么问题,所以,律师建议陈X和小X申请参加诉讼,提出申请后,法院同意陈X和小X以原告身份参加诉讼,陈X和小X向法院提供了“分单”,提出了不同意原告赵X的主张,认为刘X去世后,家庭成员签订的分单已将三套房屋进行了分割,刘X已经没有遗产可以分割,应当驳回原告赵X的诉讼请求。

法院开庭审理中,赵X、刘XX,刘X女均对“分单”的效力提出异议,以胁迫、不懂法、不知情等各种理由认为“分单”不是他们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具有法律效力。开庭以后法官主持调解,在多次调解无效后,法院依法驳回了原告赵X的诉讼请求。

律师分析:

本案中赵X瞒着陈X和小X,只向法院起诉了刘XX和刘X女,想将刘X和赵X的三套房产进行继承分割。在律师的帮助下,陈X和小X向法院申请参加诉讼,向法院提交了“分单”,法院审理后驳回了原告赵X的诉讼请求,维护了陈X和小X的合法权益。

律师提醒:

婚姻家庭关系中会涉及许多民事法律关系,比如婚姻问题、遗产问题、继承问题、赡养问题、分家问题等等,并且往往是各种法律关系交织在一起,中间还掺杂着各种传统习俗问题、道德问题、人情世故问题等等,普通人对这些关系,根本分析不清楚,有的人讲情,有的人讲理,有的人讲法,真是各说各有理,所以民间也就有了“清官难断家务事”的说法。就像本案中遇到的“分单”问题,“分单”在我国民间处理家庭事务中一直存在,在广大农村地区尤其如此,“分单”有着很深的历史渊源。现实中的“分单”内容中往往会涉及许多法律关系和法律问题,本案中的“分单”内容就不仅涉及到继承问题、赠与问题、赡养问题,还根据各个家庭成员的不同情况做了特殊约定,体现了家庭成员之间的互相关心、关照、团结互助。

所以,如果遇到比较复杂的家庭法律问题时,一定要聘请专业的律师进行专业的分析指导,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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