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已经成为医疗机构不能承受之痛,医务人员对此也万般无赖,明明是疾病的自然转归,医务人员尽心尽力按规范予以处置,但是结果没有达到患者及家属预期效果,轻则与医务人员论理投诉,让医务人员花大量时间应付,烦不胜烦,有的家属甚至医疗机构设灵堂、烧纸钱,严重干扰医疗秩序,重则对医务人员大打出手,导致医务人员死伤的不在少数,一次比一次严重的医闹事件,已经成为医患双方不能承受之痛。笔者作为一名在医疗机构工作多年的律师,结合自己办理过的医疗纠纷案例,来谈一谈医疗纠纷谈判的一些技巧与方法,以起抛砖引玉之鉴。
据笔者处理过的案例来看,医疗纠纷谈判成功率不高,甚至是说还很低,能够成功的往往是损害后果不大、赔偿数额不高的案件,损害后果严重赔偿数额大的纠纷,很难能通过谈判达成协议。但是,近期笔者办理过这样一起案件,双方矛盾相当尖锐,在柳州市影响极大,且造成患者死亡的后果,仍然通过谈判与医疗机构达成了补偿协议,属于比较难得的一次经历。
在2014年的某一天深夜,阿坤在喝酒后与朋友产生矛盾,致阿坤胸部受伤到柳州市某医院急诊。到医院时,已经凌晨1时许,在检查时发现右胸有一刀伤,并且有气体及血液从伤口冒出,除了轻微头昏之外没有其它不适。医生予以清创缝合,然后用抗生素等输液治疗,随后患者出现口渴、嗜睡、血压下降的现象。医生急查血常规发现血细胞数与血红蛋白量下降明显,为补充血容量又予以输血治疗,头昏、口渴等症状稍有好转,但很快又出现且越来越严重。不久出现意识模糊,血压不停下降。医生考虑可能存在胸腔内出血,拟行“开胸探查术”,在进行术前准备过程中出现了昏迷,最后死在手术台上。在医院治疗时间长达5小时。尸检显示,肝下叶破裂,胸腔内大量陈旧性出血,结论为失血性休克死亡。
事件发生后,阿坤的朋友认为是医院的过错导致其死亡,于是纠集了近百人来围攻医院,要求医疗机构赔偿100余万元,在医院拉横幅、烧纸钱,并且损坏了一些医疗设施、设备。武警、公安等近百人到医院维持现场秩序,加上一些不明真相的群众,将医院围得水泄不通,严重影响了医疗机构的正常医疗秩序,且给社会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在3天后,阿坤的朋友仍然未有散去的意向,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了20余人,医疗秩序逐渐才得以恢复。
笔者是受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担任阿坤家属非诉阶段的委托代理人。笔者深知,如果本案想调解成功,首先是取得家属的信任,因为笔者是政府委派的律师,他们对笔者存在一定的抵触情绪;其次,要降低家属在赔偿数额上的过高要求。本案有一个极为特殊的情况,也就是阿坤有兄弟三人,老大、老二也因疾病及意外事件已经死亡,阿坤是家中老三,也是唯一健在子女,承担着抚养家属的义务。阿坤母亲阿丹年龄不到50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阿丹仍然有劳动能力,不符合需要赡养的条件,也就是说阿丹的抚养费问题存在争议;再有,阿坤居住在城乡交界处,到底按城镇还是农村标准赔偿,同样存在极大的争议。因此,由于双方的争议范围比较大,该案想要调解成功,难度不小。
笔者在考虑到上述情况后,与阿坤家属做了一次深入的沟通,有意地向他们展示了一下笔者在医疗法律领域取得的一点小成就,与他们共同分析了本案存在的哪些困难,双方的争议焦点,更重要的是向他们解释针对这种情况的相关法律规定等等,将家属的诉求作为谈话笔录固定下来,特别是按城镇还是按农村标准问题上,按照法律的规定是不能得到赔偿的,但尽量为他们争取,实在不行就想办法争取抚养费,总之就是尽可能多地为他们争取最大利益。通过笔者的上述努力,家属放松了对笔者的警惕,基本上相信了笔者是站在他们立场上考虑问题的,并非医疗机构的代言人。
在接下来的谈判中,通过与医院的多次谈判,家属发现谈判的焦点问题回到了赔偿数额上,主要是针对是否需要支付抚养费与按农村或城镇标准赔偿问题上,与笔者原来的预想完全一致,更加坚定了家属对笔者的信任。在按农村或城镇标准赔偿问题上,为了说服患者家属与医院领导,笔者与某法院民庭庭长免提对话,在笔者描述完毕本案的基本情况后,庭长明确表示该案应当按照农村标准予以赔偿,经过努力,家属最后放弃了城镇标准赔偿的诉求。对于另外一个焦点——抚养费问题,笔者与医院领导进行了大量的沟通交流工作,主要是围绕我国目前农村靠儿子养老的现状,现唯一的儿子已经去逝,其家属也会有老去的一天,现在不需要抚养不代表以后不需要抚养,最后医院同意了笔者提出的方案,达成了赔偿数额为15万余元的调解方案,达到了患方的预期目标。他们对笔者的工作也甚为满意,医院及政府对笔者也是赞赏有加,有力地化解了极为尖锐社会矛盾,笔者也积累了一定的谈判经验。
在处理医疗纠纷案件时,特别是非诉阶段如果能够调解成功,将最大限度地降低双方的损失,是构建医患和谐关系重要内容。如何才能有效地调解成功呢?不管是医院还是患者的律师,还是有一定的谈判规律可以遵循的。
首先,谈判时机的选择。不是每个案件都可以谈判成功,但有些时候是谈判时机的选择不对导致谈判失败。阿坤的家属通过纠集大量社会闲杂人员到医院闹事,最终没有得到一分钱,相反有20余人被行政拘留,医闹并没有达到他们的索赔预期目标。医闹索赔的失败,为谈判解决问题开启了另外一扇门,时机是恰当的。
其次,在法律的构架下进行谈判。任何谈判都一样,都离不开法律的底线,阿坤家属向医院提出100余万元的天价赔偿要求,注定是失败的。在谈判过程中,对于争议极大的焦点问题,笔者的建议是要听取特别是有权威性的第三方意见或建议,对于化解争议是有相当好处的,不要过于坚持己方的意见。在本案中,对于按城镇或农村标准赔偿问题上,笔者采用了向法官咨询方式解决了双方争议的焦点问题,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最后,在谈判僵局时做合情合理的适当让步。在谈判中如果一味地生搬硬套坚持法律,有时候不利于问题的解决,毕竟法律是冷冰冰硬邦邦的,不会变通的。笔者在平日的谈判中,也经常碰到有些律师将法律条文背得滚瓜烂熟,只要碰到与法律规定不太一致就是立马反对,往往最终导致谈判失败,损害的是当事人的利益。在本案中,医疗机构在抚养费问题上作适当让步,而患者家属也在另外一个赔偿方面做了一定的让步,双方的退让最后取得了双赢的效果。在谈判僵局时把握机会作适当让步,也是一门技术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