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这篇文章的人:张俊杰律师,辽宁云展律师事务所主任
说实话,我做律师这些年,继承纠纷的案子接了不少。很多亲人因为一套房子反目成仇,法庭上互相指着鼻子骂。其实很多矛盾,如果提前立个遗嘱,或者了解一点法律常识,根本不会发生。
今天我不讲大道理,就结合我经手的几个真实例子,把继承里最容易踩的坑说清楚。
一、没有遗嘱,兄弟姐妹都能分
先讲个真事。老李头去世,留下一套房子。他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大儿子说他照顾老人最多,房子该归他。女儿说我也出了钱,凭什么你一个人拿?最后闹到法院。
法院一查,老李头没立遗嘱。那对不起,按法律来:配偶、子女、父母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老李头老伴早走了,父母也不在了,那就三个子女平分。大儿子说他照顾得多,可以多分,但得拿出证据来——比如转账记录、护理费收据。他拿不出来,最后一人拿三分之一。
很多人以为“我是亲生的,房子就是我的”,错了。没有遗嘱,所有第一顺序继承人都有份。
二、遗嘱不是随便写张纸就行的
我遇到过一个大爷,自己手写了一份遗嘱:“我死后房子归大儿子。”签了名,写了日期。我们一看,没问题,自书遗嘱有效。但很多人的遗嘱是打印的,然后自己签个名——这就麻烦了。
法律上,打印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而且遗嘱人和见证人要每页都签名、写日期。少一个见证人,这个遗嘱就可能被认定无效。我见过兄弟姐妹为这个撕破脸的:老大拿出一份打印遗嘱,老二说“这肯定是老头子被逼着签的”,最后法院一审查,没有见证人,无效,还是按法定继承分。
所以,如果你想立遗嘱,最稳妥的是去公证处办公证遗嘱。虽然贵一点,但基本没人能推翻。
三、继承房产,不办过户你就卖不掉
有个咨询者问我:“张律师,我爸妈去世了,房子一直在我名下住着,我能直接卖吗?”我不能。
因为你爸妈去世后,房子先要变成你的名字,才能卖。怎么变?要么所有继承人一起去公证处办继承权公证,要么去法院打个官司确认继承权。拿到公证书或判决书,再去不动产登记中心过户。
很多人嫌麻烦,拖着不办。结果等想卖的时候,发现其他继承人(比如兄弟姐妹)已经不同意了,或者有人已经去世了,又多了几个继承人,更麻烦。
四、丧偶儿媳也能分遗产?是的
这个很多人不知道。我一个案子:老太太去世,留下房子。她有儿子,但儿子常年在外,儿媳一边上班一边照顾老太太好几年,端屎端尿。老太太去世后,儿子说“房子是我的,你一个外人没份”。但我们找到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虽然这个案子里儿媳不是丧偶(丈夫还在),但道理一样——法律保护的是付出。最后法院调解,儿媳分了一部分。
五、几个常被问到的点
问:父母给我转的钱,算遗产吗?
不算。生前给的就叫赠与,已经是你自己的钱了。除非当时写的是“借条”。
问:独生子女能继承全部房产吗?
不一定。如果父母去世时,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还在世,他们也有份。你得跟他们分。
问:放弃继承怎么操作?
写个书面声明就行,在遗产处理前交到法院或公证处。一旦放弃,不能再反悔。
好了,关于继承就先说这些。如果你正遇到类似问题,别急着跟亲人吵,先找个律师聊聊,可能几句话就能把事理清楚。
张俊杰律师 | 辽宁云展律师事务所主任
执业16年,专注婚姻家庭领域继承纠纷
每个案子亲自办理
擅长处理复杂继承财产分割、注重证据细节,能追查隐匿、转移财产
认真倾听当事人诉求,先理清核心诉求再设计方案
辽宁省优秀律师。沈阳市优秀青年律师
本文根据办案经验整理,不构成具体法律意见。每个家庭情况不同,建议当面咨询。
张俊杰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