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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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错方(出轨、家暴)离婚,房产分割会少分吗?能少分多少?

作者:孙青律师时间:2026年05月08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34次举报
2026-05-08

过错方(出轨、家暴)离婚,房产分割会少分吗?能少分多少?

案件介绍

王女士和丈夫李先生结婚已经八年了。结婚初期,两人感情很好,李先生经营着一家小型贸易公司,收入不错,王女士则在一家幼儿园当老师,生活过得还算幸福。婚后第二年,两人在市中心贷款买了一套三居室的商品房,首付50万元,其中有20万是王女士父母给的,剩下的30万是李先生出的,房子登记在两人名下。

然而好景不长,从第五年开始,李先生经常以应酬为名晚归,有时甚至整夜不回家。王女士起初以为他只是工作忙,直到有一次偶然翻看李先生的手机,才发现他和公司的一名女同事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聊天记录里的内容让她心碎不已。更让她难以接受的是,当她质问李先生时,对方不仅没有悔意,反而在争吵中动手打了她,导致她眼眶淤青、手臂多处挫伤。之后的一年多时间里,类似的暴力事件又发生了三次,王女士多次报警,并去医院做了伤情鉴定。

最终,王女士忍无可忍,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并提出因李先生存在出轨和家暴行为,要求法院在分割房产时让李先生的份额少一些。这套房子目前市场价值约300万元,贷款还剩80万元左右。王女士想知道:李先生作为过错方,房产分割会少分吗?如果少分,能少分多少?

裁判结果与理由

法院经过审理,认定李先生的行为构成了法律意义上的“重大过错”。一方面,李先生长期与婚外女性保持同居关系,违反了夫妻忠诚义务;另一方面,李先生在婚姻存续期间多次对王女士实施家庭暴力,有报警记录、伤情鉴定报告和医院诊断证明为证。

在房产分割问题上,法院认为,这套房子是婚后购买的,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属于典型的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民法典》的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当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鉴于李先生存在重大过错,法院最终判决:王女士获得房产60%的份额,李先生获得40%的份额。同时,由于王女士要求取得房屋所有权,法院判令王女士按照评估价值扣除剩余贷款后,向李先生支付40%的折价补偿款,即(300万-80万)×40%=88万元。李先生对此不服提出上诉,但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

法律分析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孙青律师提示:

很多人以为,离婚分财产就是“一人一半”,这个想法其实并不准确。法院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并不是简单地搞平均主义,而是要综合考虑很多因素。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判决。这就意味着,如果一方存在过错,比如出轨、家暴、遗弃家庭成员等,法院完全有可能让过错方少分财产。

具体来说,我们在讨论这个问题时,需要先搞清楚两个层面的事情。第一个层面是“房产到底属于谁”,第二个层面才是“怎么分、分多少”。如果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分割时才能考虑过错方的因素;如果房子是一方的个人财产,那对方根本就没资格分,过错问题也就无从谈起了。

对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法律明确规定了三种处理方式:第一种,双方都想要房子,可以竞价,谁出价高谁得;第二种,一方想要房子,那就由评估机构对房子进行市场价评估,拿到房子的人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第三种,双方都不想要,那就拍卖掉,分钱。

回到过错方的问题上,当一方存在重大过错时,法院可以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对无过错方给予照顾。这种“照顾”体现在实际分割比例上。比如在我们的案例中,王女士拿到了60%,李先生只拿到了40%,这就是典型的照顾无过错方的结果。如果过错情节更严重,比如长期家暴导致子女受伤,或者恶意转移大量财产,法院可能判决过错方少分15%到20%甚至更多。

不过,这里要特别提醒大家,法律对“过错”的认定是有严格标准的。不是任何犯错行为都能算作“重大过错”。比如偶尔争吵、轻微冲突,或者只是和别人暧昧聊天但没有实质性的同居行为,法院一般不会认定这些构成重大过错,也就不会因此调整财产分割比例。 只有达到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严重程度,才能成为影响财产分割的法定因素。

特殊情形

除了上述常见情形,还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了解清楚。

第一,如果过错方不仅存在出轨、家暴等行为,还偷偷转移或隐藏了夫妻共同财产,那法院的处理会更加严厉。根据《民法典》,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一方,法院可以判决其少分甚至不分财产。 比如在司法实践中,有当事人把存款转移到父母或朋友名下,法院查实后判决其少分了30%的份额。

第二,无过错方除了可以要求过错方少分财产,还可以另外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这两者是独立的权利。也就是说,王女士既可以让李先生少分房产,还可以要求他支付一笔精神损害抚慰金。不过需要说明的是,如果法院已经在财产分割上给了无过错方明显的照顾,那么在精神赔偿金额上可能会相应调整,避免重复惩罚。 实践中,精神损害赔偿的金额通常在5万到10万元之间,具体要看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过错方的实际经济能力。

第三,能不能让过错方“净身出户”?这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从严格的法律规定来说,“净身出户”是有可能的,但门槛非常高。只有当过错行为极其恶劣,比如长期严重虐待家庭成员、转移了全部夫妻共同财产,而且无过错方没有经济来源、生存权益受到严重威胁时,法院才有可能判决过错方完全不拿财产。但从司法实践来看,完全不分财产的案例不足5%,法院更倾向于通过调整比例来体现公平,而不是直接剥夺一个人的全部财产权利。

风险提示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每个家庭的财产状况、每个人的过错行为都是不同的,法律适用的结果也会千差万别。本文介绍的案例和分析仅供参考,不能替代专业律师的法律意见。过错行为的认定需要充分、合法的证据支持,比如报警记录、伤情鉴定、聊天记录、保证书、转账凭证等,证据的完整性和合法性直接影响案件结果。如果您正面临类似的婚姻纠纷,建议及时咨询并委托专业律师,由律师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制定最有利的诉讼策略,帮助您最大限度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具体案件处理,请务必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


孙青律师(13681945561),是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持有调解员、仲裁员、遗产管理人等多...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 执业单位: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10120********38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婚姻家庭、公司法、刑事辩护、涉外法律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1310120********38 房产纠纷、婚姻家庭、公司法、刑事辩护、涉外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