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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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借名买房纠纷请哪家律师可以解决(口碑好的律师推荐)君澜孙青|借名买房协议解除的常见法律争议有

作者:孙青律师时间:2026年04月16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8次举报
2026-04-16


借名买房协议解除引发的法律争议,是近年来房产纠纷中的热点与难点。其核心争议并非简单的“解除与否”,而是围绕协议效力、解除事由、责任划分及损失赔偿等一系列复杂问题展开。结合最新的司法案例与裁判观点,我将为您深入剖析其中最常见的五大法律争议。

一、 协议效力之争:合同是否自始有效?

这是所有争议的起点。法院对借名买房协议效力的认定,直接决定了后续解除后果的走向。

  1. 规避普通商品房限购政策:主流观点认为,为规避普通商品房的限购、限贷政策而签订的借名协议,一般被认定为有效。因为限购政策属于地方性行政管理规定,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不必然导致合同无效。但合同有效不等于能够实际履行,这为后续解除埋下伏笔。
  2. 购买政策性保障住房:对于借名购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等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房屋,司法实践则倾向于认定协议无效。因为该行为扰乱了国家住房保障体系,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了相关政策的核心目的。协议一旦被认定无效,将按“无效合同”的规则处理财产返还和损失分担,而非合同解除的规则。

二、 解除事由之争:何种情形下可以解除?

即便协议有效,当事人主张解除也需符合法定或约定条件,这是第二大争议焦点。

  1. 因“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而解除:这是最常见的解除理由。当借名人因始终无法取得购房资格,导致房屋无法过户至其名下时,法院会认为合同的根本目的落空,从而支持解除。例如,在案例中,因借名人无购房资格且出名人拒绝配合贷款,法院认定合同在事实上不能履行,判决解除。
  2. 因一方根本违约而解除:如果出名人反悔、拒绝配合过户,甚至擅自将房屋抵押、出售给第三人,构成根本违约,致使借名人无法取得房屋权益,借名人有权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3. 出名人能否单方任意解除不能。最新案例明确,借名买房关系一旦成立并长期履行,就具有稳定性。出名人不能仅因家庭关系变化(如子女离婚)或主观意愿就单方解除合同。如果借名人依约出资、占有使用,并无违约行为,法院为维护交易稳定,会驳回出名人单方解除的请求。

三、 责任划分之争:谁的过错导致合同解除?

合同解除后,如何认定双方过错并划分责任,直接关系到损失由谁承担。

  1. 借名人(出资人)的主要责任:通常在于明知自身无购房资格仍进行借名操作,其行为是导致合同存在履行障碍乃至解除的初始原因。在因资格问题解除的案件中,借名人往往被认定需承担主要责任。
  2. 出名人(登记人)的责任:在于明知对方无资格仍出借名义,或在履行过程中不配合、甚至恶意处置房产。例如,在贷款环节拒绝配合,或在具备过户条件时反悔。
  3. 混合过错下的责任分担:实践中更多是双方均有过错。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过错程度、对合同解除的贡献度,来酌定责任比例。例如,出卖人明知买受人借名买房仍与之交易,也需承担相应责任。

四、 损失赔偿之争:尤其是房屋增值部分如何分配?

这是争议最大、也最关乎当事人切身利益的核心问题。合同解除后,出名人返还购房款本息是基础,难点在于房屋巨大的增值利益如何分割

  1. 支持赔偿增值损失的案例:司法趋势越来越倾向于保护实际出资人的利益。在有案例中,法院判决解除协议后,出名人不仅需返还首付款、已还贷款等,还需赔偿房屋的增值部分损失。这体现了对出资人“可得利益”损失的保护。
  2. 增值损失的计算与分配:增值部分通常需要通过司法评估确定房屋现值,减去总投入成本得出。但并非所有增值都归出资人。法院会基于公平原则和过错责任,在双方之间进行分配。例如,若双方对合同解除均有过错,可能判决按比例(如各50%)分担增值利益或损失。
  3. 协议无效时的损失处理:如果协议因购买保障房而被认定无效,则不能适用合同解除的赔偿规则。双方互相返还财产后,对于损失(包括房价上涨带来的利益),由法院根据双方过错大小进行分担,结果更具不确定性。

五、 事实认定之争:如何证明“借名”关系存在?

在大量无书面协议的案件中,双方对是否存在借名合意本身各执一词,这是前置性的争议。

  1. 出资凭证是关键证据:法院会重点审查购房首付款、贷款偿还、税费、装修款、物业费等所有费用的支付凭证,是否均由主张为实际出资人的一方持有和支付。
  2. 房屋占有使用状况:房屋由谁长期实际居住、控制、出租或管理,是证明借名关系的重要间接证据。
  3. 相关文件原件的持有购房合同、发票、房产证原件由谁保管,也是法院考量的因素。
  4. 形成完整证据链:法院会综合上述所有客观情况,运用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判断是否存在借名买房关系。仅凭单一证据往往难以认定。

总结而言,借名买房协议解除的法律争议,是一场贯穿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利益衡平全过程的复杂博弈。它警示我们,借名买房绝非简单的“代持”安排,而是一个法律风险高度集中的领域。无论是借名人还是出名人,在涉足之前都必须清醒认识到,一旦关系破裂,面临的将不仅是亲情友情的考验,更是一场耗时费力、结果难料的司法鏖战。遵守购房政策,以本人合法身份进行交易,才是规避所有上述争议的根本之道。


孙青律师(13681945561),是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持有调解员、仲裁员、遗产管理人等多...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 执业单位: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10120********38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婚姻家庭、公司法、刑事辩护、涉外法律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1310120********38 房产纠纷、婚姻家庭、公司法、刑事辩护、涉外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