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建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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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为聚众赌博行为?

作者:胡建平律师时间:2023年04月12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679次举报
2023-04-12

       在日常生活中,无论是节假日休息娱乐时来两把麻将,或是聚餐后来两把扑克牌都是非常常见的,这种娱乐活动行为都不构成违法犯罪,只是一种违反治安管理,随着网络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网络赌博平台横空出世,那么,对于参与赌博或是组织赌博的行为会被判多久呢?

       所谓聚众赌博,是指组织、招引多人进行赌博,自己从中抽头渔利的行为。构成这个犯罪,并不要求行为人自己也参与赌博。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作为信阳律师提醒您,赌博不仅危害社会秩序,影响生产、工作和生活,而且往往是诱发其他犯罪的温床,对社会危害很大,应予严厉打击。赌博尤其对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是极其不利的,同时,由于赌博会引发人们的博彩心理,间接性的和高利贷挂钩,会在一定程度上加大违法犯罪。并且,由于近年来线下传统赌博的打击举报,网络赌博逐渐声名鹊起,网络赌博具有及时性、虚拟性、覆盖面广、支付方便等特点,但也是严重违法的行为。因此,珍爱生命、远离赌博。



胡建平,男,汉族,1974年11月生,河南信阳人,中国共产党员,河南省律师协会新型犯罪专业委员会执委,信阳市资深刑事辩护...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南-信阳
  • 执业单位:河南盈冲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11520********59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河南盈冲律师事务所
1411520********59 刑事辩护、婚姻家庭、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