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静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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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当事人就判决生效后达成的还款协议再次起诉不构成“重复起诉”

发布者:朱静涛律师|时间:2021年03月31日|分类:债权债务 |1171人看过

最高法:当事人就判决生效后达成的还款协议再次起诉不构成“重复起诉”

 

裁判要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办公室关于如何处理因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致使逾期申请执行问题的复函》精神,对申请执行人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执行,而是在判决生效后达成还款协议的,该债权成为自然债,可自行向债务人索取,也可以对方不履行还款协议为由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以对方当事人不履行还款协议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二审法院以当事人构成重复起诉为由驳回起诉,属于适用法律不当,应予纠正。

 

案例索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8)最高法民再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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