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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案例:自然人之间口头约定借款利息并不当然属约定不明

发布者:朱静涛律师|时间:2021年03月27日|分类:刑事辩护 |653人看过

最高法:自然人之间口头约定借款利息并不当然属约定不明

民商事法律顾问 

 

▌裁判要旨:

自然人之间口头约定借款利息的,并不当然视为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应当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双方间存在上述口头约定。法院应依据双方的借款和还款金额、双方关系、交易习惯等事实和相关证据进行综合判断。若出借人关于双方口头约定利息的事实依据不足,法院将认定双方对借款利息约定不明,对出借人关于利息的主张不予支持。

 

案例索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4)民申字第19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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