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静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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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购房人虽已全额支付购房款但未办理过户登记的,其请求法院确认享有该房屋所有权不应得到支持

发布者:朱静涛律师|时间:2021年03月18日|分类:抵押担保 |589人看过


最高院:购房人虽已全额支付购房款但未办理过户登记的,其请求法院确认享有该房屋所有权不应得到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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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民商案例参阅

【裁判要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规定,因案涉房屋并未办理所有权过户登记,当事人虽已全额缴纳购房款,但其仅享有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要求开发公司履行相关合同义务的请求权,尚不享有该房屋所有权,故一审法院未予支持当事人确认对案涉房产享有所有权的诉讼请求,并无不妥。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20)最高法民终5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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