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婚后夫妻一方借款,符合3个条件配偶不承担还款责任
来源:裁判文书网;转载:民事审判公众号
▌裁判要旨:
1、诉辩双方存在诸多款项往来,性质可能各不相同,在此情况下,双方当事人进行对账的行为符合民间借贷的交易习惯。
2、债权人主张债务人的配偶应承担共同偿还责任,但案涉款项数额远超出正常的家庭日常生活,且债权人就该款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未提供证据证明,故债务人的配偶对该借款不承担偿还责任。
编者注:下面这则最高法判决,给出了婚后夫妻一方借款认定为属于个人债务的条件:
① 借款数额远超出正常的家庭日常生活;
② 债权人说明该款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但未提供证据证明;
③ 债权人说明是夫妻双方共同合意借款,但未提供证据证明;
案例索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最高法民终1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