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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无法与原件核对的复制件并非完全没有证明效力

发布者:朱静涛律师|时间:2021年03月01日|分类:刑事辩护 |780人看过

最高法:无法与原件核对的复制件并非完全没有证明效力

 

案例索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20)最高法行申5629号

 

裁判要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十条和第七十一条第五项规定,无法与原件核对的复制件只是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并非完全没有证明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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