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静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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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家庭共同财产,能否偿还家庭债务?

发布者:朱静涛律师|时间:2021年02月09日|分类:债权债务 |333人看过

最高法: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家庭共同财产,能否偿还家庭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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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概述

父母将房产登记在尚为(/)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子女名下,如无证据证明该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子女通过继承、奖励、父母之外的第三人的赠予、报酬、收益等有合法经济来源,则该财产宜认定为家庭共有财产。父母负债用于家庭共同生产经营的,应当以包括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房产在内的家庭共同财产用于偿还家庭共同债务。

 

案例索引:(2017)最高法民申3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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