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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找到了!企业合同履行时的法律风险防范指南(三)

发布者:姚志杰律师|时间:2018年12月17日|分类:公司法 |532人看过


一项交易完成,签订合同仅仅只是开始,重要的是合同履行,一旦稍不注意就有可能引起纠纷。

1、公司注册资本的真实与充足相当重要。若公司注册资本虚假、或者在经营过程中抽逃出资,那么公司股东就很有可能卷入债权人提起的诉讼之中。

2、公司在与他人共同对外投资设立企业时,合作伙伴的投资义务是否履行也要时刻关注。若没有履行,在对外负债的情况下,公司可能要就合作伙伴的过错向债权人承担责任,尽管可以追讨,但这无疑将增加公司的风险。

3、设立公司时的登记手续虽然繁杂,但是请他人代签名则风险甚大。一旦发生纷争,公司股权归属也会成为问题。

4、隐名投资虽然不被法律完全禁止,但风险很大。除了对隐名投资人的股东资格认定标准要求严格之外,在公司的控制权、查账、显名等方面也有一定风险。

 5、如果公司收购其他公司股权,务必要尽快办理企业工商登记变更手续。注意,务必聘请律师尽职调查和起草股权转让协议。

6、公司章程以及股权合作合同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一旦发生争议,它将成为法院判断各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主要依据。一定要要仔细衡量、慎重签署,一定不要为了省钱草草了事,毕竟律师的专业不是摆设。

7公司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请董监高人员务必遵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将可能向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8、善待公司的中小股东。他们对公司事务也是有参与权、表决权和知情权的。尤其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同心协力才能有更好的发展!

 9、公司的投资者之间产生分歧,这很正常。解决争议最好是遵循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召开股东会前,要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方式与内容通知股东,否则股东会决议可能会被法院撤销。

10、公司内部矛盾最好磋商解决。一般情况下,完全没必要诉诸法律,消耗公司的人力、财力,极端情况下,内耗极可能导致公司解散。

11、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需要结束营业。不要怠于履行清算义务。否则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公司帐册、重要文件等灭失的,股东可能就要直接承担全部债务了。

12、重点反复提醒:合作设立公司,在章程以外必须签订股东协议书,以就分红、增资、减资、融资、股权转让、退出等一系列问题进行约定。务必不要嫌麻烦或图省钱,这一类的经验教训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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