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其关键是“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和“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物”,比如谎称能办理驾照、虚构投资项目骗钱等都属于此类。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的基本量刑范围为:数额较大(3000-10000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3-10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50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诈骗金额如何认定”和“家属能不能帮着退赃减轻处罚”。关于金额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金额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财物数额为准,包括现金、物品、服务等,若涉及转账,以转账金额为准。关于退赃,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并退赃的,可以从轻处罚;若退赃能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还可以减轻处罚。家属帮着退赃,属于积极悔罪的表现,法院会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家属可以采取的措施包括:委托律师会见当事人,了解诈骗金额、作案情节等具体情况;与被害人协商退赃、退赔,争取被害人出具谅解书;向办案机关提交从轻处罚的书面意见;配合律师准备辩护材料,比如证明当事人系初犯、偶犯或者有自首情节的证据。需要注意的是,退赃要通过合法途径,比如交给办案机关或者被害人,不要直接交给当事人,避免被认定为“帮助转移赃物”。